更新时间:2023/7/21 0:10:41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期,浙江、重庆、安徽等地的官方媒体均宣布,无症状甚至轻症的新冠肺炎患者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上班。这一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实,这一决策并不是新鲜事。早在2020年4月,美国疾控中心就发布了《COVID-19 的接触与传播》的指南,提出了对于新冠肺炎患者的工作建议。根据该指南,如果患者在家隔离期间感觉良好,且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传染风险,则可以考虑远程工作。然而,这一建议并未得到广泛采纳。很多公司和机构仍然认为,新冠肺炎患者无论是否有症状,都不应该上班。但近期,一些地方开始探索新的做法。12月18日,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23场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重建议,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要重视起来,积极采取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尽量避免同一单位在同一个时间段内产生大面积的感染,努力把疫情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如果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该引导其对症处置,保证休息,无症状感染者可视情采取居家隔离等措施,确有需要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继续在岗,病情加重时及时就医问诊。”同日,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倡导无症状不采样、不用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症状和轻症干部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可正常上班。”12月19日晚间,芜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暨推进“六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无症状和轻微症状的干部职工可正常上班。当然,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同时,各地也要加强对患者的监测和管理。对于无症状或轻症新冠肺炎患者,应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确保其为阴性。如果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停止上班,并及时就医。此外,对于工作场所的管理也要加强。各单位应做好防护措施,如强制佩戴口罩、保持足够的空气流通、定期消毒等。这些措施既能保护患者的健康,也能防止疫情的扩散。总的来说,浙江、重庆、安徽等地允许无症状或轻症新冠肺炎患者在做好防护的情况下正常上班,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做法。这不仅能够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也有利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在执行这一政策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患者的监测和管理,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