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5 8:28: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锦瑟华筝1月4日晚间,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股份”,600137.SH )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告发布前一日的1月3日晚间,浪莎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先生、吉娜(Gina Alice)女士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按照原合同计划,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据了解,浪莎内衣应支付乙方报酬作为沿用乙方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含税275万元(人民币),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

  公告中还重点披露了双方的特别约定,即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等。如因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

  而在某些平台上,有投资者怀疑浪莎有“炒作”之嫌,也有投资者猜测是不是因为代言费没谈拢。

  1月5日,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中证报称,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公开资料显示,浪莎集团子公司包括浪莎袜业、浪莎内衣等。曾经代言过浪莎的明星有张柏芝、大S、周华健、苏有朋等。

  此前,刘畊宏夫妇在网络平台直播跳操,收获千万粉丝。在刘畊宏夫妇直播跳操数据最鼎盛的时期,投资者纷纷询问浪莎是否有签约刘畊宏为代言人的打算。浪莎股份的回应如下↓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